市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、市数字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党委、北湖宾馆党支部:
根据余府党字〔2024〕57号文件精神,经研究:
黄屹东同志任市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(按正县级干部管理);
朱华军同志任市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(按正县级干部管理);
朱文艳同志任市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(按副县级干部管理);
胡林敏同志兼任市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;
傅永根同志任市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(按副县级干部管理,继续试用至2024年11月)。
以上5名人员涉及机构更名,其原任职务自然免除。
王赟同志兼任市北湖宾馆董事长;
张小兵同志任市数字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(按正县级干部管理);
免去黄昆同志的市数字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。
请按有关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办理。
中共新余市国资委委员会
2024年11月16日